為進一步促進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規(guī)范有序地加快我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我市于去年出臺《焦作市“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fā)展規(guī)劃》。預計到2020年,全市需新建各類集中式充換電站不少于25座,新建各類分散式充電樁不少于5000個(或預留充電樁建設安裝條件不少于7000個)。根據(jù)不同場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使用特點確定的配建比例,新建住宅小區(qū)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
為滿足日益增長的電動汽車充電需求,市發(fā)改委正在全市大力推進充電設施建設,按照“政府推動,企業(yè)為主”的建設模式,重點加快公交、旅游景區(qū)、公務、物流等領域充電設施建設。截至目前,僅2018年我市已新建約290個電動汽車充電樁,計劃今年完成500個充電樁建設任務。